09/20/2024

3名妓女以“制服诱惑”招揽嫖客,入住酒店后打扮成女仆及办公室女郎,坐等嫖客上门,结果等不及客人,先迎来移民局官员取缔!

其中一名老挝女子被捕后,哭求执法员放她,并试图以1万6000令吉现款贿赂官员放人。

当时,该名妓女坐在床上,大哭着哀求在场官员放过她,并指向一大叠100令吉面额的钞票,口操英语叫官员拿走这笔钱,然后放她离开。

槟州移民局主任诺祖法拿起该叠钞票检查,并问女子这笔现款的总额,对方回答1万6000令吉。

这笔贿金,相信是该妓女在槟城卖淫所赚取的金钱。

槟州移民局是于昨晚9时许,拉队到再纳阿比丁路某酒店展开扫黄行动。

诺祖法昨晚在现场告诉网媒“MalaysiaGazette”,当局接获有卖淫集团安排女子下榻酒店,提供卖淫服务的情报后,展开突击行动。

她说,3名落网的外籍女子,年龄介于25岁至29岁,分别来自泰国、老挝及越南。

她说,初步调查,这3名女子是于2周前入境马来西亚,且她们也滥用旅游签证,常出入大马。

“一名寮国妓女企图交出1万6000令吉贿赂官员,而这笔金钱的来源,不排除是该女子在槟城提供卖淫服务期间,所赚取的酬劳。”

每次交易收费240令吉

“做一次,收费240令吉!”

移民局女官员在盘问泰国籍妓女时,问对方所提供的性服务如何收费,是依据每小时计算或是一次性收费。

当时该妓女回答说,每进行一次,收费240令吉,并不是依小时计算。

另一方面,诺祖法指出,根据当局初步调查,此卖淫集团是透过网站,让嫖客预订服务,每次性交易的费用是240令吉。

她也说,当局不排除这批来自卖淫集团的妓女,除了受到集团人员的照顾,也受到“知名人士”(VIP,根据所收取的费用)的特别“保护”。

她说,目前当局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将3名妓女带返移民局总部,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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