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2024

旨在系统性地规范摩托车出租车运营服务的第10424号众议院法案,即拟议的《摩托车出租法》,已通过众议院的三读及终读审议。

本周二,该法案在众议院全体会议上以绝对多数获得批准,具体票数为:200票赞成,仅1票反对,无弃权票。

众议院议长马丁·罗穆亚德斯(Ferdinand Martin Romualdez)强调,法案的通过不仅是对“摩托车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有效补充方式”的认可,也是对其作为菲律宾民众重要生计来源的肯定。

他进一步阐述:“本法案旨在通过合法化与规范化摩托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且经济的出行选择。”

法案详尽规定了摩托车出租车的注册流程、驾驶员资质及车辆的技术标准与规格要求。此外,法案明确要求陆运署(LTO)确保所有出租摩托车在注册或续期前均符合道路行驶条件。

经营摩托车出租车服务的驾驶员需持有专业驾驶执照,以保障服务的安全性与专业性。关于车辆标准,法案指出,任何对出租摩托车的改装行为均须遵循贸工部核准的标准,并安装如摩托车支架、顶箱等必要配件,同时需在陆运特许管制署(LTFRB)进行登记备案。

法案还严格规定,未经授权或未通过认证运营商运营的摩托车出租车将被视为非法运营。同时,法案允许“一车双注册”,即同一辆摩托车可同时为两家认证运营商服务,但仅限两家。

为确保乘客安全,法案禁止未通过指定应用程序预约的“habal-habal”式运营,并设定了60公里/小时的行驶速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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