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2024

2014年初,刘某与同村朋友商议到东南亚地区搞博彩产业,共同出资200万元准备“大干一场”。

刘某先后到马来西亚、柬埔寨租赁场地,搭建赌博游戏平台,并安排推广团队在色情网站、QQ群组等进行推广,以“内幕消息,包赢不输”等信息吸引参赌人员充值下注。

2016年底至2021年5月,刘某等人将赌博平台搬迁至菲律宾,租用牌照先后搭建了13个网赌平台,并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内设多个职能部门,招揽亲友担任管理层,招募百余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截至案发,刘某等人的赌博平台上可查参赌人数已近百万人。但刘某等人为躲避国内侦查,购买了大量银行卡进行赌资收取和转移,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地下钱庄等方式转移违法所得。

2023年5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东港区检察院成立专办组,依法介入该案。

经与侦查人员共同研究,承办检察官从一万余页的证据材料中,梳理出130万笔异常流水,进而确定了涉案的750张一类卡(即全功能账户,没有交易限额,可以满足跨境汇款、大额资金流转的需求)。随后,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同步进行网络数据取证及资金穿透,逐笔分析上述银行卡的流水,并以地下钱庄支付结算黑灰产业链为切入点,倒查资金结算路径,排查犯罪集团相关人员及亲属支付结算账户的大额、异常流水,明确涉赌支付结算账户以及赌资数额认定规则。

结合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检察机关多次与公安、法院、审计部门就涉案金额召开联席会议,理清每笔交易去向、资金性质后,最终结合证据依法认定涉案赌资金额38亿余元。其中,主犯刘某非法获利1.6亿余元。经过释法说理,刘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28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

经审查,刘某等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涉嫌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3年7月,东港区检察院对刘某等2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东港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主犯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20万元;以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其他2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各并处罚金3000元至150万元不等。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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